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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劫拒捕者当场击毙长沙宣传横幅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5: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为保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长沙警方日前调动大量警力,采取多种措施打击城区“两抢一盗”犯罪。举措之一是在街头挂出打击“两抢一盗”宣传横幅(上图),以震慑犯罪行为。但部分横幅的内容引起一些争议,部分人士认为此举会对市民心理和城市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反对方:当场击毙是否过重

  “当场击毙飞车抢劫者,我觉得此举有点过了。”长沙市民史先生得知长沙芙蓉巡警的这一新举措,发表了他的看法。支持方:此类犯罪就要严惩

  因为对飞车抢夺的深恶痛绝,曾有过遭遇的市民黄小姐十分支持警方举措。“歹徒骑着摩托车抢东西,市民往往防不胜防,要当场抓住就更难了。”黄小姐看到芙蓉巡警的宣传标语说,这下不法分子就不敢再像以前那么猖狂了。律师:“当场击毙”于法有据

  秦希燕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介绍,《人民警察法》第十条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飞车抢劫一般为二人以上结伙抢劫(有驾驶车辆的、有实施抢劫的等),对于“飞车抢劫拒捕者”,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使用枪支等武器将其“当场击毙”于法有据。 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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