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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平米拆迁房竟索4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9:54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刘昕) 28日,长春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向13个相关被拆迁人送达行政强制拆迁公告。这意味着,上述13个被拆迁人如在15天内没有履行搬迁义务,将被实施强制拆迁。昨日,长春市拆迁办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

  长春市拆迁办副主任韩永飞介绍,市政府行政强制拆迁审理委员会于27日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审理并全票通过4个项目的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分别是:汽车产业开发区土地收
购储备交易中心“汽贸回迁小区一期”项目,涉及被拆迁人7户;汽车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项目,涉及被拆迁人1户;一汽集团公司“车城名仕家园B区”项目,涉及被拆迁人1户;长春税务学院“净月校区”项目,涉及被拆迁人4户。这是长春市今年第三次启动行政强制拆迁。

  “这些被拆迁人有一个共性,索要高额补偿。”韩永飞说,以“汽贸回迁小区一期”项目为例,一户被拆迁人房屋建筑面积105平方米,评估单价1152元/平方米,总补偿金额为13.461万元,该户居民还有65平方米无产权的浮房,以及围墙和一点果树,“这家居然要400万元,否则就不搬。”

  “尽管媒体多次曝光,仍有人闻听拆迁,去城市周边突击盖房、盖大棚或种树,骗取高额补偿。”韩永飞表示,这种投机做法会偷鸡不成蚀把米,已经有人因这类经济诈骗行为而被执法机关追究责任。“现在还有一种苗头,有些城里人到城乡接合处买地,企图在拆迁时大捞一笔。事实上,拥有城镇户口的人去购买农村集体土地,属于违法行为,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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