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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土左旗法院原副庭长因涉嫌受贿接受审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1:14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向岸 通讯员 贺美英)昨日,记者从呼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呼市土左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副庭长张奠宸涉嫌收受贿赂和徇私枉法案现在正在该院审查起诉。

  据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得知:2004年12月4日晚上10时许,一辆拉煤车行驶至110国道呼市土左旗毕克齐路段时,把正在路边行走的一名20岁青年王某撞死后逃逸。事故
发生后,当地交警在哈素海检查站将肇事司机廖某及其驾驶的车辆扣留。

  2005年12月,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进入司法程序后,肇事车车主陈某找到了土左旗公安局某中队中队长刘某,通过刘某将审理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土左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奠宸约到一家饭店里吃饭。陈某表示,愿意支付死者赔偿金15万元,民事调解后的剩余部分作为给张和刘的好处费。

  在确定民事调解赔偿金额时,张奠宸故意向受害者家属施压,采用哄骗手段把死者家属20多万元的正当赔偿要求压低到10万元,而在死者家属打收据时,又要家属签15万元的收据。张奠宸克扣了死者的赔偿金后,他本人从中获利2万元,刘某从中获利1.9万元。而在刑事审理中,因

车祸致人死亡并逃逸的司机廖某本应依法从重处罚,但张却枉法裁判,判处逃逸司机廖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今年3月份,检察机关根据举报,经过调查核实,认为张奠宸在审理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中涉嫌徇私枉法、收受贿赂,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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