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99家建筑施工企业停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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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0:04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樊亮) 省建设厅昨日发布通告,勒令299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停工,这在我省实为罕见。 据了解,被勒令停工企业中有39户总承包企业、232户专业承包企业和28户普通建筑企业。2005年7月省建设厅曾多次催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最后在未果的情况下勒令停工。
这些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7月10日前到省建设厅登记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这些企业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可能面临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长春市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张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没有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确实是他们的工作失误,他们将尽快到建设厅登记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