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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每度涨0.69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3:0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6月30日讯(记者刘兆球)记者今天从市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省物价局昨天联合下发通知,我省自今天起执行新的电价政策:居民生活用电每度(1千瓦时俗称1度)提高0.69分,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度提高0.74分,非普通工业用电每度提高3.73分,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提高,中小学校教学用电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本市将从今天起执行新的电价标准。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此次电价调整后,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调11.74元/千千瓦时,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4.94元/千千瓦时,相当于销售电价每度上调2.5分钱。据悉,本次煤电联动各省的调整幅度并不一致,我省平均提价标准为2.61分/度。

  据市物价局价格处李处长介绍,由于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电价上涨的幅度也有高低,由各省、直辖市来统一决定。新电价标准实施后,本市的居民用电将由原来的0.54元/度上调为0.5469元/度,执行时间从今天起。

  据市发改委能源交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煤电联动对销售电价结构也进行了调整,将中小学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执行居民生活电价,教学用电将更便宜了,这样可相应减轻学校电费负担;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将在已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城乡工商业用电同价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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