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不召回问题食品可罚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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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3:3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大兴区的商场超市将率先实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不执行召回的经营者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昨天,记者从大兴工商分局获悉,该局开始在全区商场超市推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据大兴工商分局消保科负责人介绍,该制度实行后,工商部门将根据每次对食品的抽检结果,对商场、超市下发《不合格食品召回公告》,食品经营者须第一时间在店内的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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