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出台十一“铁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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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4:38 深圳特区报 | |||||||||
加强银行业案件风险防范 银监会出台十一“铁规” 【据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张建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金融许可证、取消任职资格、引入引咎辞职制度……为有效遏制银行业案件多发、高发态势,中国银行业监督
通知提出,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管理不力、违规严重、屡查屡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责令停业整顿;辖区内发生重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要依法取消其一定时期直至终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