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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上调全国电价 湖北省民用电每度涨八厘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5:0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柯锐 通讯员 马婷 实习生 韩美 报道:省物价局昨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称,从6月30日抄见电量起,湖北省居民生活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83分。

  据悉,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特急文件调整电价,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
省物价局通知称,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湖北省居民生活用电方面,按每千瓦时增加0.83分钱执行(民政部门发有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每月50千瓦时以内的电量也执行此价)。

  目前,武汉市居民生活电价为0.523元/度,最近一次调整是在4年前,每度上调了5分钱。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湖北省居民生活电价近期还将适当上调,预计不久将就此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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