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失地农民有补助 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生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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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5:2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见习记者 彭鹏 通讯员 李自南 报道:今年起,武汉市的失地困难农民,每人每年可领到不低于800元的生活补助。 据悉,可享受生活补助的,必须是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心城区、远城区和开发区的农民,其因土地被征后,人平不足0.3亩(含0.3亩),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该市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男年满60岁,女满55岁;所征用的土地必须是农民享有承包经营权的
据武汉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初步统计,该市被征地农民目前约有5万人,其中符合以上条件的约有1万多人。每年10月底,符合条件者可在自己的“一卡通”账户上领取保障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