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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交强险保单发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7: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6月30日讯 (记者陈岚桦)今天上午,在位于海口国贸一横路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营业大厅里,投保户陆来宽女士接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给她颁发的首张交通强制险保单。

  海南省保监局局长王小平告诉记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社会稳定、对投保者及被伤害者,都是好事。此次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推出交强险,可以解决交通事故受害
者无钱救治的难题,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由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介绍,已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尚未过期的车主,在未到期前其保险继续有效,可以暂时不购买交强险,但今后要随车携带以备交警查验,期满后再续保交强险。没有购买的车主,要尽快购买交强险。该人士表示,中国人民财险海南分公司拥有海南机动车保险市场将近一半份额,将用自身行动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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