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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每度上涨0.83分 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7:3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从7月1日起,南京居民用电由原来的0.52元千瓦时(度)涨至0.5283元千瓦时(度),每度电涨了0.83分。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调整销售电价。记者昨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江苏平均提价2.34分/千瓦时,主要解决铁路煤炭运价上涨、可再生能源发展、库区移民生活稳定、电厂脱硫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其中,最受市民关心的居民用电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提价0.83分(包括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峰价、谷价),从今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记者了解到,从昨天开始,南京所有区县将统一按照新电价标准收取电费。

  另外,为减轻学校电费负担,国家决定将中小学教学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居民用电价格。江苏还将商业服务业照明用电价格与其他照明用电价格并轨,并统一改称为非居民用电价格。

  除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提价外,非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价2.8分;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价1.9分。同时,江苏将继续对高耗能产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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