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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销售电价今起上调 民用电每度涨0.0083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8:04 扬子晚报

  本报讯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从7月1日起全国各地销售电价将小幅上调,主要解决铁路煤炭运价上涨、可再生能源发展、库区移民生活稳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在此次全国性调价中,我省销售电价将平均提价2.34分/千瓦时,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上调0.0083元/千瓦时,每户家庭每月电费支出可能会多出1元钱左右。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我省城乡居民用电价格因国家征收库区移民扶持基
金而提价每度8.3厘,由于库区移民扶持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要求,不再召开听证会。南京等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地区,居民用电峰时电价将调整为每度0.5583元,谷时电价每度0.3583元。为进一步减轻学校电费负担,国家决定将中小学教学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居民用电价格,因此各学校用电价格也将同步上调8.3厘。我省出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目的,还将商业服务业照明用电价格与其他照明用电价格并轨,并统一改称为非居民用电价格。此次调整中,非居民生活用电及非普工业用电价格上调2.8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上调1.8分钱,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则上调了1.9分钱。为方便电费收取,电网公司在向用户收取电费时采取四舍五入到分的方法结算。(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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