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可赔精神损害赔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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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8:28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中国保监会6月28日向社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简称《交强险条款》)。作为交强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交强险条款是消费者在投保前需仔细阅读的。 根据该条款,投保人签订交强险合同时,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
条款中载明,在5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丧葬费等11项费用,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药费等7项费用。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条款明确表示,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有“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等四种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