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对巴拿马籍“益荣”轮诉前海事证据保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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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8:45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
2006年6月20日,满载4800吨一级危险品航空煤油的东莞市某海运公司“丰达油”轮与2万多吨的巴拿马籍“益荣”(Yick Wing)轮在汕头偏南25海里处发生碰撞,“丰达油”轮机舱附近被撞了一个2米长、0.6米宽的大洞,船舶严重受损并失去动力,被南海救捞局拖
6月26日,巴拿马籍“益荣”轮驶抵广州黄埔菠萝庙船厂进行修理。申请人东莞市某海运公司为防止“益荣”轮的有关证据材料被修改或避免以后难以取得,向本院提出诉前海事证据保全申请,请求本院立即对“益荣”轮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保全。经过紧急办理立案、审查担保和制作文书等手续,办案人员于26日中午11时15分登上“益荣”轮进行保全。因为需要保全的证据较多,加上“益荣”轮的船长已离船,船上又没有合适的复印设备,法官和工作人员冒着接近40度的高温,经过近7个小时的连续工作,直到下午18时才将八个大类的六十多份证据材料保全完成。 (广州海事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