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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错杀冤案存在刑讯逼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8:4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据《瞭望》周刊报道,从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高级人民法院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瞭望》周刊引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介绍说,最高法院近来总结了导致错杀和可能错杀的冤错案件,发现其中多数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

  据了解,由于条件所限等诸多原因,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对上诉案件、包括人命关天的死刑上诉案件均很少开庭审理,而采取书面方式审理。此前的死刑二审,通常
是承办人一人阅卷,以一审案卷材料为主要定案依据,一些案件往往忽视被告人是否对证据、事实持有异议等细节,丧失了发现和纠正一审错误判决的条件和机会。如在佘祥林等案件的二审过程中,如果能公开开庭审理,主要证据经过控辩双方当庭质证、辩论,那么,诸如刑讯逼供、被告人衣服血迹形成原因、被害人死亡时间改动、证人证言的虚假性等问题和意见都有查清的机会,一审判决的错误也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最高法院近来总结了导致错杀和可能错杀的冤错案件,发现其中多数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北京、上海等部分地区高级法院实行二审开庭以来,被告人当庭提出有刑讯逼供情形的已有多起,这促使庭审查明口供和其他证据更加慎重,直接避免了一些冤错案。

  实践证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能充分发挥检察员和辩护律师的职能作用,往往使案件真相更加清晰,法官亦能“兼听则明”、排除疑点,共同把关,避免错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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