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去过那里咋有违法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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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8: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6月30日热线消息省城一车主日前突然收到了一封寄自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曹县大队的违法处理通知单,但通知单上的车号与其驾驶的机动车车号不同,而且该车主两年没有去过曹县了。在记者调查核实后车主才想起,朋友曾经借他的身份证注册登记过车辆,从而产生了这个误会。 6月30日,家住省城历下区解放路的范先生来到本报说,几天前,他突然收到曹县交
突然而至的通知单让两年没去过曹县的范先生摸不着头脑,仔细一看发现了问题,他所驾驶的机动车牌号为鲁AU807×,而通知单上的车牌号为鲁AU440×,中间三个号不同。车号不同,但车主姓名和登记地址却没有差错。 记者查询机动车登记信息显示,鲁AU807×是一辆白色尼桑系列车,车主是范先生。记者随即联系曹县交警大队房副大队长,房副大队长立即调取了抓拍记录,显示违法车是一辆灰色的东风雪铁龙。通过查询公安部机动车网上系统,表明这辆车也归范先生所有。 当记者提及违法车是一辆东风雪铁龙后,范先生恍然大悟,原来在济南做生意的一位朋友曾借他的身份证登记注册过车辆。经过范先生核实,通知单上的车确实是朋友的。一场误会消除了,范先生已通知朋友尽快到曹县处理此事。 济南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培训科齐红新科长提醒市民,将自己的身份证明借给他人登记注册车辆有后患,除了违法处理容易产生纠纷外,一旦发生事故,尤其是大的事故,当真正的车主不能出面解决时,登记车主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记者 刘洪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