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居民电价每度暂涨0.8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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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9:12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龚萍通讯员马婷)昨起,我省电价整体上调。居民用电价格每度暂时上调0.83分,非居民照明电价等用电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调。 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28日下发特急文件调整电价,并于昨日开始实施电价调整方案——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调1.174分/度,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494分/度(主要指企业用电)。由
调整后,我省上网电价上涨1.6分/度(汉元发电公司等七家企业执行国家新核定的电价除外)。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我省居民生活最终电价要在本月进行听证后才能确定。 城市低保家庭每月用电只要控制在50度以内,就不会受此次涨价影响——省物价局规定,在此范围内,低保户将获得0.83分/度的补助。 全国大部分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上调 据悉,昨日,北京居民用电价格已上涨0.83分,并开始试点峰谷电价;重庆居民用电价格已上涨0.57分;上海居民用电价格将上调0.44分;江西、四川、河北、天津、内蒙古西部、云南、青海、甘肃、新疆等地均将上调居民用电价格。 华东地区的浙江、江苏、福建则不调整居民用电价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