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生活有保障 万余农民10月领“工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9:12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龚萍通讯员李自南)10月底,我市被征地的困难农民,每人可领到不低于800元的年“工资”。昨日,市农业部门召开动员大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 根据规定,土地被征后,人均土地不足0.3亩,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农户,男满60岁、女满55岁,将获得不低于8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市级具体标准依据全市农村生活水平逐年增长,各地需要提高的部分,将由区级财政补贴。
市农业局介绍,初步统计,全市有万余农民符合以上条件。今起开始进村登记造册,预计10月底农户可拿到保障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