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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招”谨防三大骗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9:29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贾林娜】7月7日至9日,全市小学将统一招收一年级新生。近日,有读者反映有房屋中介公司、教育咨询公司打着“可跨学区片或跨区把孩子办到好学校读书”的旗号,收取高额中介费、介绍费甚至人情费等,大把捞钱,以市内六区尤甚。很多家长不明就里,为了能让孩子挤进热门学校,不惜重金给这些骗子公司送钱。市教委及各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提醒家长,今年本市改制小学全部停止招生,公办小学仍将严格实行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各小学不会提前招生或内部预留招生计划。

  临近小学招生,目前本市不少小学已经印制了招生简章,为统一招生工作做准备。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一些房屋中介公司、教育咨询公司也趁机在各区热门学校门口或社区内“做宣传”:宣称自己有路子,可以把户籍地未在热门学校学区片内的孩子送到“理想”学校。记者对骗子公司宣称的所谓办法加以整理,大致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骗局一: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身份跨片进入“好学校”

  有的教育咨询公司对家长称,尽管本市常住人口子女是要凭户口本、房本等证件报名,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是不受户籍限制的。由公司负责为家长到学校联系,家长向公司交纳5000元,其子女就可以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身份进入“好学校”,然后家长每年只需要再交给学校500元作为义务教育补偿金就行了。

  教育部门说法: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要以暂住证证明身份

  河北区教育局主管小学教育的鲁凤芬副局长表示,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在津入学,都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在公办小学借读。如河北区教育局按照全区10个行政街划分了10个学区,在每个学区指定了1所小学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据了解,其他各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也做了具体安排,或指定多所接收学校或划定限报学校等。根据规定,农民工子女入学要以户籍证明、暂住证等为身份证明。报名时,学校会检查有关证件,区教育局也会进行审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即使不在暂住证所在地的接收学校上学,跨片或跨区到其他学校报名,也要提供相关证件。因此,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身份不能假借,不是每年缴纳500元义务教育补偿金就能“买到”变换身份的。

  ■骗局二:租房在“片内”就可上“好学校”

  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为了能赚取高额的中介费,向家长宣传“本市常住人口办个《房屋租赁证》,也可就近上好学校”。这些公司的人员称,依据今年小学招生的有关政策,《房屋租赁证》也是有效的居住证明,住在好学校附近,理所当然地就可以就近入学了。最近市内六区,特别是和平、河西等热门学校附近的房屋出租生意火爆,甚至有的单元房同时租给了两三户人家。

  教育部门说法:本市常住人口子女报名上学要同时提供户口本、房本等

  市教委制定的《200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明确规定,本市公办小学招生要按照本区县教育局明确划定的学区片招生。市教委小学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常住人口子女上小学是以户籍为依据的,家长带孩子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本、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适龄儿童的户籍应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其户籍为法定监护人的,也要依据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据了解,尽管本市一些区县将《房屋租赁证》视为有效居住证件,但对报名所提供的《房屋租赁证》有一定的限制,如租住年限等。报名时教育局和学校还将对这些证件进行审核。

  ■骗局三:交定金骑马找马过两年再转学有的教育咨询公司宣称,公司跟市内六区的不少热门学校“有交情”,家长可先在户口所在地的学校就近入学,过个一两年转到“好学校”就读。这样跟家长打包票骗取的佣金大致在三四千元。

  教育部门说法:转学也要以户籍为依据小学和初中属义务教育。今年春季学期起,本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已开始免交杂费;从明年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也将免交杂费。今后本市学生的学杂费都将由政府财政拨款,具体数额是根据每校学生人数划拨到学校的。各区县教育局对辖区内学校的招生规模事先均有测算。小学如果超额招生属违规行为,不会有相应的公用经费划拨。根据本市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必须经过转出校和接收校的同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确因搬家、迁移户口等原因申请转学,也将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转入现户籍所在地所属学区片的学校就学。转学时必须提供户口本、房屋居住的有效证明等材料。

  此外,从2006年秋季开始,本市将在小学一年级实施小班教育,新生班级规模为25—30人。同时严禁学校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实验班。提醒家长不要轻信“交钱可插个好班”、“交钱可上实验班”的承诺。

  根据市教委要求,各小学将会在招生前1周将招生简章张贴公布出来,招生简章上将详细说明本校的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各区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坚决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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