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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起调整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9:31 无锡日报

  本报讯根据国家及省统一部署,我市从今日起调整销售电价。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调高2.34分,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价0.83分(包括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峰价、谷价);非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价2.8分;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价1.8分。

  国家发改委本次调整电价主要考虑以下因素: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
提价0.83分;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提价0.1分;国家供电电网运行费用每千瓦时提价0.1分等。

  本次电价调整,净居民生活用电从9月1日后第一次抄见电量执行,其他用电均从7月1日后抄见电量执行。

  (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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