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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试行今起实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09:53 海峡网-厦门日报

  蓝色代表一般,黄色代表较重,橙色代表严重,红色代表特别严重

  本报讯(记者 殷磊 田家鹏 通讯员 帅红)《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日起正式实行。预警信号总体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据了解,福建省原有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国家标准并不一致,以台风预警信号为例,就分为白、绿、黄、红、黑五级,而国家标准则为蓝、黄、橙、红四级。新版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全国标准为基础,对原有的预警信号进行了修订,既与全国标准相一致,又适合我省的气候地理条件特征,可以更好地为防灾减灾提供服务。

  记者从市气象局了解到,厦门从2005年1月起,就统一按国家标准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即四级预警信号,走在了全省的前面。因此,《办法》的实行对厦门影响不大。只有“寒潮预警信号”,将根据《办法》的规定,改为“低温预警信号”。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防御气象灾害的统一信号,它是由有发布权的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警报信息图标。预警内容分为台风、暴雨、高温、低温、大雾、雷雨大风、冰雹、大风、雪灾、道路积冰等十类。它用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最直观的图像,图文并茂地实时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提高防灾意识。(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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