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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今起强制购买 权威人士详解出险赔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0:4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下午2点,私家车主马先生从人保南京市城东支公司、人保财险南京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金东来手中接过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这意味着,交强险业务开始在南京实施。据介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今天起正式施行,投保交强险后,如果你的机动车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对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按照法律你应当向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承担。对于你本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以及交强险保障不足的部分,你还需要商业保险来提供补
充保障。

  将标志贴在挡风玻璃右上角

  记者了解到,保监会一共核准22家保险公司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其中,我省车主可到以下公司进行投保: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大地财险、华南泰财险、大众财险、安邦财险、阳光财险、永安财险、华安财险、中华联合、天安保险、太平财险。

  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在拿到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后要注意核对交强险保单和交强险标志中的各种信息是否正确,并保存好“交投保人”联和“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在车辆注册登记、检验时,应携带“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交强险标志分两类,内置型保险标志适应于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使用;便捷型保险标志,则适用于摩托车、拖拉机等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领取内置型保险标志的,应将其粘贴在挡风玻璃右上角。

  提前续保者必须随身带保单

  江苏省保监局财产险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2006年7月1日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且保险起期在7月1日之前,可以在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期满后,再投保交强险。但切记,车主必须随车带保单备查,如果忘带保单,车辆会被公安交管部门扣车罚款——的确属于忘带保单的,公安交通部门可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而如果是根本没有投保或者保险已到期的情况,除了扣车以外,还将处以200元至800元的罚款。

  据悉,按照交强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条例施行前已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首先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7月1日后出险到底如何赔付

  7月1日后,如果发生事故,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权威人士举例解释,甲乙两车追尾未发生人员伤亡仅发生财产损失,甲车无责,而乙车有责,那么乙车将对甲车进行赔偿,最高赔偿是2000元。而甲车虽然无责,但也需给乙车赔偿,限额最高400元。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甲乙两车相撞,互相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则两车都将赔偿有责财产限额,最高2000元。

  那么当出现交强险和老商业三责险并存的局面时,新旧保单之间又如何赔付呢。仍然举例说明,如果两车相撞发生人身伤亡,其中甲车是老商业三责险客户,而乙车是交强险客户。假设交管部门判定甲车无责任,那么他就无须对乙车的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即交强险的客户无法获得补偿。

  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理赔费用

  交强险的理赔原则将发生重大变化。“过去发生交通事故后,是车主自己先垫付费用,然后到保险公司报销,而现在则需要由保险公司先垫付费用,同时,在这个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保险公司都必须跟进。”中国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贾海茂说。

  交强险保险条款的第七条指出,事故发生有人员受伤,并且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医院将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抢救。“如果需要医院抢救时,将由医院先进行抢救,然后再和保险公司结算费用。”昨日,省保监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还正在制定中。

  小提醒

  交强险不负责赔付本人

  车主A与超速的车发生了刮蹭,A把头磕破了。但A得不到交强险赔偿。这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时,本车驾驶员和车上的乘客并不在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内。交强险条款第五条规定:交强险的受害人,是指因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的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建议:消费者应及时追加商业保险。据悉,目前新款商业车险中已经将车上人员责任险由以前的附加险改为基本险,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了交强险后单独购买。

  二手车买卖需办交强险过户

  小王有一辆桑塔纳,想转手。记住,二手车买卖需办交强险过户。交强险有关条款规定: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建议: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变更即可。另外要注意的是,交强险保险条款第十五条还明确指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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