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政府培训费补贴有规定 下岗失业培训要“定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1:0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下岗失业人员在享受政府培训费补贴时,要考虑到按政策办事,否则,他们的培训费难以“报销”。昨天,黄女士就遇到这一问题。南京市职培中心人士得知后认为,黄女士的情况应引起所有下岗失业人员注意。

  黄女士下岗后想学一门技术。她初懂足疗,但想通过培训提高技术,谋取职业。她到了一家大专院校,花了600多元参加学习。结业后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被告知需交费100
多元。黄女士认为,自己是下岗职工,一年内理应享受一次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于是向有关部门提出“报销”学费请求。职培部门解释说: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到政府定点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才能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鉴定费用等,也可以由政府财政补贴。所以强调要在定点机构培训,是进行日常的教学;结业时的考试,都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监督范围中,这是要保证教学质量,让下岗失业人员切实学到技能。政策规定:凡不在定点培训机构学习的,不能“报销”培训费和技能鉴定费。

  有关人士认为,黄女士虽自费培训了一次,但她应享受的一次补贴培训并未“作废”。黄女士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如“保健按摩”、“刮痧”等相近专业的补贴培训,增加自己的职业技能。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