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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优秀特困生接受更好的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1:37 东方今报

  什么是“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对象的具体条件是什么,是怎么推荐和审批的?我省今年承办国家资助的高中“宏志班”的学校是哪两所?为进一步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实施工作,在今年高校招生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之际,记者采访了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负责同志。

  ●记者:什么是“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答:“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是中央文明委为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帮助西部地区培养人才,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组织实施的一项示范性工程。该工程的具体内容是:从2000年开始,每年在西部12个省(市、区)选择1100名考入重点高校的品学兼优的特困生,每人资助2万元,并由所在院校不同程度地减免学费。从2002年开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延伸到高中阶段,在一些地区选择若干个省级示范性高中开办“宏志班”,每班招收50名达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标准,品学兼优、因家庭贫困而无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名学生资助9000元,同时由办班学校免收全部学费。

  ●记者:“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在我省实施的情况如何?

  答:“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自2002年在我省实施以来,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调动了社会各界关心、帮扶贫困学生的积极性,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截止到2005年年底,我省已有320名品学兼优的特困本科生和400名高中“宏志班”学生得到资助,今年仍将有80名考入全国重点大学和100名考入高中的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得到资助。在“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示范带动下,社会各界对资助贫困学生热烈响应,采取对口帮扶、“一帮一”资助等多种方式,积极资助贫困学生继续入校深造。2005年,省教育厅拨出270万元专款,按照中央制定的标准在5所高中开办了6个“宏志班”,还有10所学校自筹资金各办了1个“宏志班”。目前,全省年招生各类“宏志班”学生900人,濮阳市组织市直单位党员干部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收到捐款20多万元,资助40多名寒门学子入学深造;商丘市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筹集资金150多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600多名;周口市发起“希望工程助学圆梦行动”,募集捐款217万元,使196名贫困大学生得到资助。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我省社会各界共资助了9000余名家庭贫困的大中专学生,在全省形成了关爱贫困学生、救助贫困学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记者:“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对象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资助对象应重点倾向农村贫困地区被全国重点大学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农村孤儿、单亲家庭、家中有人长期生病或无经济收入来源,在学校或社会上无不良行为表现的学生。

  ●记者:大学生、高中生推荐和审批的程序有哪些?

  答:大学生:由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中学进行资格审查,到当地县文明办报名。县文明办会同教育部门对推荐对象逐个进行家访、核实以后,报省辖市文明办、教育局审核,并将拟资助学生的姓名、考试成绩、考入学校、家庭状况、资助条件等在学生所在学校、所居住村庄或街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然后上报省文明办,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最后审定。

  国家资助的高中“宏志班”学生:1.由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到当地县文明办报名。2.由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后,报省辖市文明办、教育局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3.省辖市文明办、教育局将推荐名单通报承办高中“宏志班”的学校,由学校分别根据各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分数线,按2∶1比例提出预录意见后,将预录名单报送给各省辖市文明办、教育局。4.省辖市文明办、教育局将预录取名单在当地进行公示后,上报省文明办。5.经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审批后,由承办高中“宏志班”的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其在本地高中就读。

  省教育厅资助的和学校自筹资金资助的高中“宏志班”学生,采取学校自主招生和当地教育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记者:我省今年承办国家资助的高中“宏志班”的学校是哪两所?

  答:河南大学附属中学和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

  ●记者:今年的招生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我省对组织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第一,要从培养千百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实施工作。

  第二,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和推荐审批程序,认真做好今年资助对象的遴选、审核、推荐工作。

  第三,承办高中“宏志班”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促进受助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要通过组织资助款发放仪式或开班典礼,教育受助学生以实际行动实现“宏图寄党恩,志远为国兴”的誓言。要注意选配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授课教师。要定期向省文明办、省教育厅汇报“宏志班”办班情况,管好用好资助经费,努力把“宏志班”办好。

  第四,对受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各省辖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要及时掌握受助大学生和高中“宏志班”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对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受助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经核实后取消或中止其受助资格。

  第五,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教育、关注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深造问题的浓厚氛围,不断扩大“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各级新闻单位要把“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列入宣传报道计划,及时宣传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重视教育事业、关怀人民群众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充分反映社会主义祖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风气,体现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本色,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拥护。

  盛萱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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