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军人子女享受专科录取照顾加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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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4:16 深圳晚报 | |||||||||
立功军人子女享受专科录取照顾加分 7月2日前将材料报市招办 本报记者傅欣彦报道记者昨天从市招考办获悉,省招生委员会最近调整了今年高考照顾加分政策,即在专科层次录取时,立一等功的军人(含退役军人)子女,可在其统考成
市招生办要求各中学将符合此项照顾录取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子女的考生材料,汇总后于7月2日下午5时之前报市招办二楼服务窗口,由该办汇总后将材料报省招考办复核。据介绍,此类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军人(含退伍军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校开出的考生与获奖者本人的父(母)子(女)的关系证明等材料。其中复印件上要由学校负责验证的人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