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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的哥月入保底两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6:2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6月29日,厦门市政府对外发布《厦门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厦门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方案》等,严格落实驾驶员平均最低2000元月工资标准,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

  此次,厦门专门成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将严厉打击出租汽车非法中介交易行为,建立打击出租汽车非法中介交易专项整治小组,岛内重点打击非法营运和异地营运,岛外重点整治非法营运“面的”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针对燃油价格不断攀升,增大了出租汽车营运成本,此次政策规定,将适时启动油价与运价联动机制,根据企业、司机、乘客合理分担的原则,当油价继续上涨至预测的警戒线时,采取出租汽车表外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费或调整运价等办法予以应对。而且将落实政府燃油补贴,相关部门要协调出租汽车经营者每月每辆车向驾驶员让利300元,共同分担油价上涨费用。同时,发挥GPS的调度功能,鼓励运用招车热线租车,提高出租车的实载率;增加免费候客营业站点,解决停靠难问题。

  根据规定,厦门将严格落实驾驶员平均最低2000元月工资标准,定期公布行业营收情况,合理调整出租汽车企业、车主与司机的收益分配关系;督促企业与驾驶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基本保障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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