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在今年内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Ⅲ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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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18:29 国际在线 | |||||||||
广州今年内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标准。最近,省环保局发布了《广东省符合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的环保机动车型推荐性目录》,145家汽车生产企业的1936种车型榜上有名。消费者可以登录该局官方网站(www.gdepb.gov.cn)查询。省环保局表示,鼓励和支持销售或进口环保机动车型推荐性目录上的机动车。 据悉,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中提出,推广“绿色”机动车,发
国家规定,将在2007年7月1日实行欧Ⅲ标准,2010年7月1日开始实行欧IV标准。国Ⅲ标准要求新车必须加装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未安装该标准的车将禁止销售。同时,它可以自动诊断与汽车排放有关的零部件及尾气排放是否达标,如出现不达标的情况,将自动报警,提示驾车者维修。国Ⅲ则比国Ⅱ标准上了一个台阶,有关专家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7辆执行欧Ⅱ标准的汽车,相当于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14辆执行欧Ⅲ标准的汽车,才相当于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按照轻型汽车Ⅲ号标准,家庭轿车和轻型汽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将在原有基础上减少30%,碳氢和氮氧化合物则分别减少40%。 (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