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研究生下基层 学籍留2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2:2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李彦琴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省人事厅了解到,我省将对下基层毕业生实施三项优惠措施,其中到基层的应届毕业生若被录取为研究生,录取单位可为其保留学籍2年,还将实行面向基层就业的定向招生制度以及增加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周转编制。 从今年开始,我省将每年选拔1200名特困毕业生和长线专业毕业生对乡镇从事教育、卫生、农林、水利、畜牧、司法等工作。其中,到基层的应届毕业生若被录取为研究生,
我省还将实行面向基层就业的定向招生制度。对老、少、边、穷地区和贫困县以及煤炭、勘探、地质等艰苦行业的急需专业可实行定向招生。 今后我省还将增加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周转编制。从2006年起连续3年,将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编制部门每年给乡镇分解适量周转编制,专门用于接收应届或往届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周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