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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医药业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2: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获悉,合肥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出台。该方案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展开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把采取不正当交易方式获取商业机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将用一年的时间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收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回扣
、提成等财物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和医疗器械投标竞标等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认证发证和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生产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医疗器械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优惠条件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并进行曝光。对违规的生产经营企业要限期整改,到期未改的,将采取严厉措施予以制裁。

  该局还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0551-2884710、2885864)及网上举报投诉电子邮箱:dqm@fdahf.gov.cn。(本报星级记者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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