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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重庆卖酒须挂“禁售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3: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从1日起,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开始实施。重庆市从1日起开展酒类市场大检查,检查重点是酒类经营者是否高挂未成年人禁售令,即市内所有酒类经营场所届时必须在卖场显眼处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若有违规者,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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