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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社区和农村警务新规:案发5分钟警察要到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5: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姜远海、通讯员、刘美兰、许光、实习生、应蓉珊、黄晶、报道:如何让城市社区和农村居民享有更加充分的安全感?记者昨日获悉,省公安厅日前出台了城市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城市社区将按照一名民警管辖3000居民的标准配置民警,农村1个警务区至少配备一名驻村民警,管辖的村不超过8个。巡警队警力配置要以建立5分钟巡逻控制
圈为前提,也就是说案件发生,接受报案后,街面巡逻警察要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执法办案。

  据介绍,社区和驻村民警的职责主要是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维护治安秩序、组织安全防范和服务辖区群众。派出所不得给他们下达追逃、抓人和破案指标,更不得下达罚没款任务。社区民警每周在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0小时,驻村民警不少于30小时,辖区群众满意度测评应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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