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不罚?计重收费后货车超载遭遇执法两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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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5: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姜远海、通讯员、唐精华、向贤松、实习生、应蓉珊、黄晶 货车超载,交警“被迫”放行 昨日6时许,省高速巡警二大队民警在汉宜高速公路小北门收费站执勤,发现一辆正
执勤民警介绍,交通部门已经对该车超载部分惩罚性收取了通行费。警方于是勒令该车转运货物,并对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违法倒车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民警称,他们本来可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的超载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但是考虑到司机的承受能力,“被迫”将其放行。 交警再罚,司机叫苦 据来自荆门的货车司机李师傅介绍,虽然现在运费有所提高,但相对于油价的增涨、通行费的提高,运费上涨仅仅是杯水车薪了。如果在高速路上同样再遭受处罚,真没办法搞运输了。 鄂FA1938的货车司机高师傅给记者算了算账,这次他从广东运货到武汉,一路上油钱花了1800元,广东通行费700元,湖南通行费600元,湖北从鄂南到武汉西的通行费735元。而以前,拉同样的货,从鄂南到武汉西只有200多元。“运费,它能涨到哪里去?通行费被惩罚性收取了,如果再被交警罚款,心里真的很不舒服……” 有关资料显示,在计重收费政策实施后,货车通行高速公路的少了。如果交警再追加处罚,很可能会进一步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车量。 依法处罚?有情操作? 据介绍,今年4月1日起,湖北省对载货汽车实行计重收费。按这项制度规定,交通部门对超限运输的车辆的超载部分,实行惩罚性加重收费。 记者了解到,一些超载货车被惩罚性收费后,司机就认为超载已经合法化,交警如果再对其处罚,司机就会感觉很“冤”。 但是,交警为了道路交通安全,必须依法对超载行为进行处罚。省高管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超载货车往往会发生爆胎,转向、制动不灵,速度慢等问题,为通行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这位负责人称:“计重收费之后,对超载违法行为是依法处罚还是有情操作,成了摆在公安交管部门面前的两难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