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应聘文员 主要工作是陪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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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7:41 重庆商报 | |||||||||||
前日上午,南坪某大厦,王娟(化名)面对劳动合同感到很无奈 记者 刘嵩 摄 本报讯(见习记者 邹勤琴)本来是应聘文员,却被公司告知考核不合格改做秘书,主要工作是陪酒。前日,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王娟(化名)与南岸某化妆品有限公司解除了劳
王娟是永川信息工程学院应届毕业生。她说,几天前,她到南岸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应聘打字、整理档案的文员。公司与她签下录用合同,她向公司缴纳了260元服装费。合同上标注,公司将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不过关则调配职位。6月28日,公司对王娟进行考核。公司随后告知她,考核不过关,将其调去当秘书,并告知工作任务之一是陪酒。王娟说自己从无喝酒习惯,被调配职位后,她找到公司,希望做其它工作。但公司指出,如果王娟不服从工作调配,其行为违约,拒不退还她交的260元服装费。 对此,该公司杨经理称,他们将王娟调配去陪酒,是因为其长得漂亮,比较好交际应酬。 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张俊江律师认为,公司将陪酒确定为王娟工作职责的作法不妥,但这一行为未触犯法律。南岸区劳动监察大队袁队长则称,虽然调换工作未构成违法,但公司收取服装费的行为违规。 前日下午,在记者的陪同下,王娟再次找到公司,公司向其全额退还了服装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