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了肥” 定金退不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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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09:0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烟台7月1日讯本来约定好了房屋建筑面积为107.4平方米,且交了一万元定金,但到购房时却被告知面积长了7个多平方米,烟台牟平区一购房者因买不起这“增了肥”的大房子,想要回定金竟吃了闭门羹。 7月1日,记者见到了购房者王先生。他拿着一张商住楼的认购书告诉记者,今年5月9日,他预订了这栋楼的一套房子,并签订了认购书,认购书上注明,这套住房的建筑面积
据王先生讲,定金交纳以后,他马上借钱筹集好购房款,但去交时,售房小姐却说房屋面积要重新测定,让他等通知。王先生纳闷,该商住楼已建成三四年了,咋要再测量面积?因已过了约定的定金退期,他一次次电话催交,对方却总是敷衍。过了几天,连售楼处也人去楼空。 直到6月27日上午,售楼处通知交款时,却告诉王先生房屋建筑面积经重新测量是近114.5平方米,增加了7个多平方米,这意味着要多交纳近两万元购房款,王先生因无力筹借到这笔“长出来”的房款,提出退房,遭到对方断然拒绝。 记者今日采访了该商住楼的销售方——牟平区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说,认购书中所测量的房屋面积只是个大约数,购房款要按照国家实际测量的面积数来付,且认购书中已约定如超过6日不付购房款,定金不能返还,王先生主张退还定金的做法已违反了约定。 王先生认为,他已咨询了有关部门,国家关于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所允许误差不能超过3%,现在凭空多出7个多平方米,应视为对方违约在先。 据了解,王先生已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笔定金。 记者 张坚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