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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保特殊援助无须挤在月头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10:5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沈蔚)昨天是协保人员开始享受特殊援助政策的第一天,沪上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挤满了申请补助的市民,不少人都以为只有月初才可办理手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有关负责人提醒,就业补贴实行按月申领,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要在当月申请,次月就能领到补贴,所以协保人员不必集中在月初的几天申领就业补贴。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这项新的援助政策,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
以内的协保人员,如果实现市场化就业,不管是在正规单位里就业,还是自主灵活就业,在就业期间都可申请按月领取相当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补贴,目前标准为每月每人3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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