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悍匪张锡铭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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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12:16 法制晚报 | |||||||||
台湾悍匪张锡铭一审被判无期 承办检察官得知判决后 表示将上诉对其求处死刑 本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涉及5件重大绑票案和6件枪击杀人等刑案的台湾要犯张锡铭,6月30日下午被台南地方法院判处3个无期徒刑和5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合并执
承办检察官蔡英俊在起诉时对张锡铭求处死刑,得知判决后,随即表示在收到判决书后,会立即上诉。 新闻背景 张锡铭所犯恶行 张锡铭自2004年起陆续犯下南投县广播主持人洪俊彦、台南市当铺业者郑进富、台南县和欣客运少东杨尚书、台中市电玩大亨于国柱等人绑架案,以及桃园砂石业者王靖壹遭挟持未遂案。 又犯下在1995年间枪杀台南县东方酒店股东林庆益,前年6月在高雄县阿莲乡持枪攻击国道警察等6件枪击杀人刑案。 2005年7月间,他与同伙藏匿台中县沙鹿镇,警方出动装甲车攻坚,枪战中警匪双方开了40多枪,其中张锡铭身中8枪,但都未伤在要害,最后落网。文/《海峡导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