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环境合作:"先发经验"与"后发需求"的精美结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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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12:3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7月2日消息(记者伊圣涛)中日环境合作回顾与展望暨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成立十周年庆典今天在北京隆重举行。来自中日两国的200多位政府官员、学者、企业人士参加了庆祝仪式。 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出席了庆祝仪式并发表了讲话。他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中日合作建设的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成立10年来在发展中日环境合作方面所发挥的窗口和基
周生贤局长指出,中日两国是在亚洲和世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两国的友好和合作有利于亚洲和世界的安全、稳定和发展,更能给两国人民带来直接的惠益。中日环境合作作为中日友好合作的重点领域,一直受到两国具有远见的政治家、实业家、科学家、文化人士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两国之间建立了高层次的环境合作机制,签署了政府间《环境保护合作协定》,设立了“中日环境合作综合论坛”;开展了分三阶段为期14年的中日环境技术合作,为中国环境保护提供能力支持并实施了污染防治、循环经济等一批有意义的研发项目,取得积极成果;实施了无偿援助项目“面向21世纪中日环境合作构想计划”,在中国100个城市建设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大连、重庆、贵阳三个环境示范城市;利用日元贷款实施环境保护项目。利用多边和区域环境合作机制建设东亚酸雨监测网等。中日环境合作已经成为两国合作与交流中最活跃、最有成效和最具潜力的领域之一。 周生贤局长指出,继续加强中日环境合作,对于提高我国环境保护能力,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实现 “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通过中日环境合作,将会使包括日本在内的更多的世界先进环境保护理念、政策、技术和管理经验被借鉴和引入到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来,提高我们的环境管理水平。同时,加强中日环境合作,也是中日友好大局的需要,有利于增进中日两国政府和人民的友好往来,有利于共同发挥两国在亚太区域和全球环境事务中的作用。中日环境合作具有广阔的前景。 日本外务省副外相金田胜年等日方代表也发表了讲话,高度评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过去10年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并希望其在以后的中日环境合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中日双方代表就中日环境合作回顾与展望发表了演讲并进行了专题讨论, 庆典活动后,举行了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与日本民间机构合作的签字仪式。 据了解,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日中心”)是中日友好合作的结晶。中日中心的建立是中日两国友好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翻开了中日环境合作的新篇章。1972年,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之后,友好与合作成为发展两国关系的主旋律,环境合作很快进入了这个主旋律。1977年,日本环境厅次官大鹰淑子率日本环境代表团访华。此后,两国的环境交流与合作逐渐频繁起来。除高层环境官员互访外,两国间的研究机构、大学以及其他民间组织之间的合作交流也开始步入实质性阶段,整个中日环境合作具备了迈向更高层面的基础。1988年,在纪念中日友好和平条约缔结10周年之际,日本前首相竹下登与中国前总理李鹏达成了建设“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日中心)的协议。日本政府提供105亿日元无偿援助资金,中国政府配套6630万元人民币,历时8年,中日中心于1996年5月竣工并正式投入运行。 事实证明,建立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是中日两国政府环境合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在“环境与发展”成为与“和平与发展”同等重要的世界两大主题之后,这一重大决策抓住了世界发展的历史机遇,符合国际潮流。在环境问题演变为区域和全球的共同问题之后,这一重大决策符合中日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在日本成功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之后,这一决策体现了“先发经验”与“后发需求”之间的精美结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