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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雨水官司背后的新兴产业争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17:10 法制早报

  雨水产业化亟待法律支持

  按照安逢龙的计划,如果政府能够支持,将在北京的近郊区降雨量丰富的地方打近万个机井收集雨水,并通过市政管 网向城区输送。他希望对这种水资源获得某种权益或指标,进行商品化运营。对此,北京市发改委和法院方面显然都遇到了史 无前例的法律难题。北京市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雨水生意现在看似天方夜谭,其实将来很可能造就新的
产业与大城 市的减灾新思路。

  从1999年到2005年,北京市连续遇到了7年的干旱,年平均降雨量只有450毫米,相当于多年平均降雨量 的75%,北京进入了一个新的干旱周期,产水量从40亿立方米减到36亿。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雨水水权做出规定,对于雨水处理后的水权问题,目前同样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见习记者张雪丽

  实习生宋成娟

  北京报道

  水博士安逢龙打雨水的主意已经有几年了。但是在他看来明明可行的方案却受到了来自政府部门和法律的阻力。他要 的是政府给他的创业项目一个合法的名目,现实令他非常失望。2006年6月26日,清华博士后安逢龙以败诉者的身份, 走出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次他拿到了第二次状告北京市发改委的终审判决书。作为北京市浩大安博水资源开发公司 总经理的他,已经是第三次状告北京市发改委,而第一次和第三次的起诉判决至今仍悬而未决。

  定价遭拒

  三告北京市发改委

  现年42岁的南开大学博士、清华大学的博士后安逢龙,从事水处理技术和工程的相关工作已经十多年,人称“水博 士”。

  2003年的一次雨中漫步使安逢龙忽然意识到,雨水资源目前尚未得到充分利用。而收集雨水在洪灾的时候能够减 灾,在干旱的时候可以防旱。充分利用雨水形成产业化,成为安逢龙创业时的最初梦想。这也是安逢龙告别稳定的科研工作, 开始和雨水打交道的开始。

  安逢龙告诉《法制早报》记者,按照原有计划,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雨水利用开发工程,如果政府能够支持,将 在北京近郊区降雨量丰富的地方打近万个机井,以收集雨水,并通过市政管网向城区输送。他希望对因此增加的水资源获得某 种权益或指标,进行商品化运营。

  然而,这种再利用的雨水定价问题,成了他2005年创业至今最为头痛的事情,也是促使他三告北京市发改委的直 接原因。

  事情源于2005年8月,北京市浩大安博水资源开发公司,向北京市发改委提交一份听证会申请报告,要求对水价 当中水资源费的问题进行听证,遭到拒绝后,安逢龙把北京市发改委告到了法院。截止6月26日,安逢龙先后三次将北京市 发改委告上了法庭。

  对于安逢龙要求北京市发改委进行自行解决水资源的水价听证要求,6月26日,西城区人民法院和一中院一致认定 :安逢龙委托市消协实际提出的是“北京市现有居民供水系统所需的公共设施使用费用价格听证”。而这一项目不在听证目录 范围内,所以北京市发改委不予受理的理由没有错误。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

  安逢龙对《法制早报》记者表示:“其实,这次提交的主要材料仍然是《水价听证申请》,市消协是在市发改委的要 求下将申请项目更改为‘供水系统所需的公共设施使用费用价格听证’,其主要要求仍然是对自行解决水资源的水价进行听证 。”他说:“市发改委应该以详细材料为准,我还会继续申诉。”这也就意味着,他还会有第四次起诉北京市发改委的可能。

  雨水水权惹争议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雨水水权做出规定,对于雨水处理后的水权问题,目前同样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曾参与物权法立法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雨水在未被人所控制之前一般不存在权 利归属的问题,进入特定领域,因其分布,就可能归国有或集体、公民、企业所有。

  比如,雨水流入河道中,属于水利部门管辖;流入公园内,属于市政园林部门管理;流入排水渠汇入污水处理厂,属 于城建部门处理。

  物权客体的一个特征是,通常要求其有特定性,有明确的外部范围。进入地下的这部分雨水,不是特定物,而其收益 者也是不特定的多数群体,很难认定产权。企业能否因为把雨水改为地下水就有权力分配这些水资源,还尚待讨论。

  清华大学环境系统分析研究所张天柱教授认为:雨水的资源化利用还有很多技术问题。首先应该组织科研机构进行可 行性研究,比如水价应该定在多少,雨水处理的标准应该是什么,会不会污染地下水,会不会对其他地区的生态造成影响等等 ,一系列问题都需要讨论研究。

  安逢龙的雨水体系是否可行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一位高级工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雨水处理费用比污水处理费用要低得多,北京市在雨季 有7亿立方米的雨水流失,与北京市紧张的水资源一对照,雨水利用就显得非常重要。

  根据我国法律,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的所有权归国家,但是这其中并不包括雨水。这位工程师认为,如果 企业将雨水收集起来,至少可获得使用权,有了使用权就可以去上市买卖。

  雨水资源产业化之痛

  城市雨水利用在发达国家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一些国家和地区已有了城市雨水利用方面的成功经验。全澳洲多年平 均降雨量不过470毫米。因此澳大利亚对雨水的回收利用非常重视,政府鼓励居民收集雨水冲刷厕所和灌溉草坪,有的居民 甚至用雨水作为饮用水。政府对修建储水箱的居民给予200澳元的补助。相应的研究机构也在努力寻找雨水利用的最佳途径 。

  美国、日本、德国、印度等国家和我国台湾的不少城市,都已开始将屋顶、平台雨水收集起来,用于非饮用的生活用 水,如冲洗厕所、草坪绿化、建设人工景观等。台湾甚至做出规定,在城市新建居民住宅楼,必须要修建集雨设施

  雨水资源化目前仍然是公益性很强的行为,但不能忽视市场机制对公益性行为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只有德国、美国等少数国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缺乏法规政策,是对城市雨水利 用推广的很大阻碍。

  尽管进入地下的这部分雨水,很难认定产权。但安逢龙设想的开发模式,仍然受到了有关人士的关注。一些人士认为 ,这种模式更类似政府投资的公用设施,如果他的技术和方案可行,可以由政府来出面购买。

  目前上海等地比较完善的污水处理和开发模式,就是吸引各种投资主体投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污水,处理完毕 就由政府收购,或者用比较低的价格(包含政府补贴)销售给洗车等行业使用。

  据北京市水务局6月28日发布的信息显示,北京市居民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不到300立方米,是世界上人均占有 量的1/30。按照联合国的标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少于500立方米一年的情况就属于重度缺水地区。

  从1999年到2005年,北京市连续遇到了7年的干旱,年平均降雨量只有450毫米,相当于多年平均降雨量 的75%,北京进入了一个新的干旱周期,产水量从40亿立方米减到36亿立方米。实际上可以用的无非就是密云、官厅两 大水库多年的存水,再就是超采地下水,一方面水资源在衰减,一方面进入干旱周期,产水量大幅度减少。

  从2001年开始,建设雨水示范工程,到2006年5月份为止,北京市市区投入的雨水利用示范工程85个,汇 水面积达到900万平方米,年积水150万立方米,接近于一个昆明湖。在加大中水利用的同时将重点推广雨水利用。到今 年年底,北京将完成雨水收集设施300处,其中城区100处。

  在北京郊区就有不少企业修建了大型蓄水池,收集雨水后再用车拉到洗车点或者灌溉农田。由于受到技术水平限制, 这些尝试仍旧存在着雨水贮存时间短等问题,雨水使用效率不高。

  有关专家认为,雨水收集仅靠政府提倡远远不够,除了挖蓄水池、利用盆盆罐罐收集雨水浇花洗车外,还应该有大规 模、产业化的运作。这就需要政府制订相关经济政策,鼓励高科技企业开发雨水利用技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雨水收集利用, 让它成为一件有钱可赚的产业。

  北京市人大代表安丽娟告诉本报记者:“长期以来,因为水的价格严重偏离其应有的价值,雨水利用鼓励政策没有具 体细则,使得雨水利用方面投入的社会资金很难得到应有的回报,造成没有人关心雨水这一巨大财富的现实。”她在获知安逢 龙的设想后,深表赞成。

  安丽娟等在今年的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制定雨水综合利用法规实行细则》的议案,成为2006年北京市人大重点议 案。

  同时,安逢龙已经将自己的设想作为公民建议转交给了全国人大代表罗益锋。罗益锋等代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 交的相关议案,被作为建议转交给了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等部门。在接受《法制早报》采访时,罗益锋表示,相关部门会在7 月初对此予以回复,他也对此抱有比较乐观的态度。

  在今年的北京市“两会”上,诸平等10位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加强北京市雨水利用的建议》提案,建议为雨水利 用立法。北京市水务局回复表示,北京市水务局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已经组织起草《北京城市雨水利用涉及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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