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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盼严查 保安不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20:21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2005年8月12日,家住吉林电力高层的祖孙3人家中被杀,并被抢走59部手机。犯罪嫌疑人被判死刑后,被害人家属认为物业疏于管理,致使凶手轻松进入高层,把物业告上了法庭,索赔近95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琦 实习记者 王可英) 物业应该怎样对待“外人”?这几天,许多读者发表了观点,有关部门也提出了不错的建议。而记者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参与调查的
100名业主全部同意保安应盘查“外人”。

  

  业主全同意盘查

   6月30日,有100名业主填写了本报的调查问卷,对于物业保安该不该盘查“外人”这一问题,大家全部选择了“应该”。

  但对于盘查方法,答案各有不同。选择“简单询问后放行”的占11%;选“‘外人’登记即可进入”的占22%;选“给业主发通行证,无卡者禁入”的占25%;选“保安负责联系业主,业主同意后放行或由业主亲自来接”占42%。

  而记者对保安进行了相同的调查,他们无一例外选择了居民都没有选择的“不盘查,完全靠记忆辨别”这一项。

  

  人员流动大造成管理困难

  

  “现在不少人在住宅楼里开设男女公寓、搞出租,这是很大的安全隐患。本来大门都是安全的,因为开了公寓,又变得不安全了。我们小区就有这样的情况,物业说了很多次,但他们根本就不听。所以在管理‘外人’的事情上,不仅有物业的责任,业主本身也要自律。”物业道出管理难的苦衷。

  

  慎签合同避免纠纷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给业主服务都是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的,并不是你交了物业费,任何事情物业都应该管。”谈到政府能否干预到物业对“外人”的管理中来,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法律和法规对这一点还没有相应规定。”

  该工作人员给广大读者提出了建议:在与物业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前,一定要认真看条款,如果觉得还需要哪些服务,可与其协商。这样可以把以后利益受损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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