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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价“围困”游泳馆 经营者喊吃不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1:29 西部商报

  炎炎夏日,游泳馆成了人们消暑的去处。7月1日水价上调后,各大游泳馆的经营落入低谷。一时间,高水价使得兰州游泳馆面临“崩盘”危机。

  本报记者 郭胜军 为您报道

  事件

  水价上调 特种行业遇“困”

  2006年7月1日执行新水价,让兰州市内特种用水行业再次经受“高价”考验。按相关通知要求,洗车业、直饮水产企业、游泳池、桑拿洗浴、洗脚(包括宾馆饭店、康体娱乐中心、会馆等附设的以上营业性项目)开始执行特种用水10元/吨的收费标准。其中,对水价上调反应最敏感的是游泳馆。许多游泳馆的经营者纷纷表示,游泳馆作为一项增强市民体质的健身项目,却与诸如桑拿洗浴等商业娱乐项目的水费标准相同,这种新标准让他们“吃不消”。

  调查

  高价水 让游泳馆负债经营

  昨日,记者分别走访了兰州市几家游泳馆。天龙水宫游泳馆负责人王仁虎对水价上调表现得最为敏感,他说,天龙水宫已经营了10年,至今没有收回投资成本,游泳馆运营中最大的成本是水费支出,接到水价上调的通知后,他一筹莫展。天龙水宫游泳池存水量至少在1800吨,每天必须注入近200吨新鲜自来水才能保证池内水质,按照新的水价,要投入2000元,这还不包括循环水系统消耗的电和供热水所需的煤炭以及员工工资等。

  随后,记者走访了一家室外游泳池,其存水量在4000吨左右。该游泳馆负责人表示,水价大幅上涨对经营是致命的打击,低廉的票价无法继续维持经营。兰海游泳馆、西部欢乐园游泳馆的经营者分别对水价上调后游泳馆的经营状况表示担忧。

  经营者质疑

  游泳馆 能否纳入特种行业

  面对水价上调带来的经营困难,好多经营者都在想,如果游泳池不列入特种行业,或许经营状况不会这么艰难。有经营者说,在其他兄弟城市,游泳池被列入文化体育设施的范畴,没有承担如此沉重的特种用水费用(特种行业用水是目前城市供水价格分类中水费最高的)。记者通过电话采访郑州、石家庄等市的供水部门,游泳池并未被纳入特种行业收取特种水费。一些游泳场馆负责人表示,游泳池是体育设施的组成部分,游泳池从根本上区别于娱乐桑拿等洗浴场所,将游泳池等同娱乐性质的洗浴场所收特种水费是不公平的,毕竟两者的性质和收费就有很大的区别。

  相关部门 制定分类标准有据可查

  国家规定的相关特种行业是指工商服务行业中由于业务内容和经营方式同社会治安秩序密切相关,国家以行政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实行特定的治安管理的行业。目前,列为特种行业的有旅馆业、印章业、印刷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典当业、拍卖业、信托寄卖业。因此,游泳馆能否列入特种行业,很多人存有疑问。

  兰州市物价局负责人认为,兰州市城市供水价格分类,是他们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用水价格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甘肃省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相关文件的要求,并参考国民经济行业标准制定的,目的是完善兰州市城市供水价格,规范水价秩序,促进合理用水和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因此,对游泳馆水价的界定有依据和标准。

  循环用水 帮游泳馆走出困境

  随着水价上调,人们担心游泳馆会将新增的水价转嫁给消费者,游泳馆的经营者是怎么想的呢?天龙水宫负责人王仁虎分析,随着游泳馆数量以及娱乐性洗浴场所的增加,大家都在以服务质量争取客源,加上游泳池的指导票价制定在前,水价上调在后,要突破原有的票价必须征得物价部门的许可。因此,向消费者转嫁上调费用的可能性不大。现在的出路就是,改造循环用水装置,建议主管部门实施分段调节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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