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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吧”新规9月1日实施 接纳未成年人罚20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3:37 东方今报

  据新华社电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按每接纳一名未成年人罚款2000元的标准处罚,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5000元。”近日,经过较大幅度修改的《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经过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据新华社电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
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按每接纳一名未成年人罚款2000元的标准处罚,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5000元。”近日,经过较大幅度修改的《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经过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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