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2010年:一半新建筑要用太阳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4:49 深圳商报

  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2010年:一半新建筑要用太阳能

  深圳商报记者周森

  【本报讯】《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已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一对深圳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条例,市节水办、建设局、贸工局等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提出了今后将实施的一些与企业、市民密切相关的具体政策措施。

  新建工业区必须实行分质供水

  在水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市节水办表示,将研究出台中水利用和污水回用政策,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鼓励全社会使用非传统水资源,凡利用污水回用、中水、雨水作景观绿化用水的一律免收排污费。

  按照建设绿色建筑要求,市节水办将与其他部门统一协调,把节约用水、中水利用、污水回用、雨水利用纳入基建管理程序,从2007年起凡是新建项目,实行以下制度:一、必须实行雨污分流;二、鼓励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及器具;三、必须制定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措施,雨水及中水基本满足区域内园林绿化及冲厕用水需求;四、新建工业区必须实行分质供水,配套建设污水回用或海水利用管网系统;五、新建公园绿地、景观、道路浇洒等用水一律从中水利用、污水回用、雨水利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渠道解决,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批准用水计划,现有的公园应逐步改造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利用非传统水资源建设3~5个水景公园;六、位于河流中上游的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律一步到位,出厂水水质达到回用标准,用于河道景观补水、市政和城市杂用水等。

  我市海洋资源丰富,节水办提出可采取措施,争取上一些海水淡化项目,力争到2010年,海水直接利用规模从现在的71亿立方米/年达到90亿立方米/年,2010年海水淡化规模达到5万立方米/天以上。

  2010年新建建筑一半要用太阳能

  结合市人大正在审议的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子条例之一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市建设局从建筑节能方面,提出了近几年要达到的循环经济指标。包括:到2010年,我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和深圳市的建筑节能标准,实现节能50%的目标,并启动节能65%的工程试点与示范;“十一五”前三年内,所有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节能50%的节能标准的规定,研究并执行建筑能耗标识制度,后两年内,推行新建建筑执行节能65%的第三步节能目标,特区内20%的新建建筑达到节能65%标准的规定;既有政府机构及其财政支持单位50%建筑物完成建筑节能改造,节能率不小于30%;既有公共建筑20%完成节能改造,节能率不小于30%。

  “十一五”期间前三年,20%新建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设10个太阳能并网发电示范项目;后两年内,50%的新建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20%新建建筑采用太阳能光伏并网系统。到2010年,实现光热——建筑一体化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光伏(电)——建筑一体化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十一五”后两年内,新建建筑20%为绿色建筑。

  将建立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基地

  如果你正在为家里的废旧家电发愁,那么下面的消息将令你感到欣慰:市贸工局正在认真组织我市废旧家用电器回收体系建设的调研工作,将适时建立我市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基地,使全市大量的废旧家电能够得到二次资源利用。同时抓紧再生资源分拣整理场地规划和建设工作,年内建成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从而在资源综合利用的规范化、规模化和上水平方面取得新进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