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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前揭发连环杀人案 死囚因重大立功被改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6:32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 他曾是一名在押死刑犯,就在死刑执行前,检举揭发出公安部督办大案,从而免于一死。近日,河北省邯郸市第二看守所犯人李志仲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郁闷青年变疯狂劫匪

  33岁的李志仲出生在邯郸市丛台区安庄村,自幼丧父,5岁时母亲改嫁去了山西。李志仲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因缺乏父母的关爱,他从小养成孤僻、冷漠的性格。

  2003年10月23日,他和工友宁书海驾摩托车在邯郸光明路口抢夺一名女青年的提包,得款400多元,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结交一些社会青年,由抢包发展为抢劫,在不长的时间内连续作案。

  2004年1月22日,李志仲被抓获,经查明,他在短短2个月内疯狂抢劫作案25起,涉案金额近7万元。

  供出一辆带血的轿车

  录完口供后,李志仲被戴上脚镣,投入邯郸市第二看守所。他很害怕,因为只有犯重罪的人才会被戴上脚镣。从此他经常不吃不喝,整夜失眠。

  2004年11月23日,法院对他下达了死刑一审判决。绝望的李志仲吞下鞋底上的半枚铁掌自杀,被值班人员救起。

  2004年12月3日,李志仲思虑再三,突然要求揭发案子。他告诉管教民警,同案犯张雷跟自己说起过一辆桑塔纳轿车销赃的事,里面可能涉及到一起杀人案:安阳有个叫“阿根”的人给张雷打电话,说偷了一辆桑塔纳轿车,请张雷帮忙卖掉。几天后,“阿根”驾桑塔纳轿车从安阳来到邯郸。张雷发现车内后座上有血迹,就把车开到南环路立交桥下扔掉。据张雷说,《安阳日报》上刊登了那辆车的事,很像“阿根”开来的那辆桑塔纳,此案牵涉4条人命!

  连环杀人案大白于天下

  经查,陈重根(即“阿根”)于2003年8月24日夜,在安阳抢劫一辆昌河面包车,将34岁车主李某及其妻子王某杀死,抛尸安阳河段。同年10月,又抢劫桑塔纳轿车一部,杀死车主、安阳市某局机关副处长王某及情妇陈某,也抛尸河中(王某所驾桑塔纳轿车正是委托张雷销赃的那一辆车)。此案经县市两级警方侦查,苦无线索,被列为公安部督办大案。

  2005年11月30日,还有几天就要给李志仲执行死刑了,河北省高院突然送达刑事裁定书:李志仲虽系累犯,但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改判为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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