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出台 决不走过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8:56 新华网 | |||||||||
严肃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国有资产监管中的违法行为———四川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各地区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同时,我省执纪执法机关将同步重点查处上述商业贿赂案件。
《方案》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是: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6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同时被列入查处重点的还有:围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既重点查处上述6大领域的案件,又注意查处发生在其他领域和行业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特别是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 《方案》发出强烈信号:治理工作不是形式、不走过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站等,畅通举报渠道;要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对投诉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收到实效,《方案》还把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特别强调“对不认真履行办案职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对因重大过失,致使案件主要违法事实失实、证据缺失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在办案工作中以案谋私、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 四川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在年底专门进行检查。(完)(记者陈婷) 相关报道: 来源:四川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