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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廉政鉴定”新制度 遏制干部“带病提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9:1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近日从沭阳县委组织部了解到,该县6月底在公推公选乡镇长时,有1名候选人因未能通过廉政鉴定关而被“滤除”,及时避免了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

  沭阳县在今年2月出台的《关于建立干部廉政鉴定制度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凡拟提拔的乡科级干部人选和拟进入后备干部队伍人选,必须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的廉政鉴定。廉政鉴定与组织考察同步实施,考察人选确定后,组织部门及时将考察对象名单提交纪检监察机
关进行鉴定,纪检监察机关在接到名单后,根据干部勤廉公示、来信来访所反映问题的核实,以及其他方面的专项调查情况,一般在5日内向组织部门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凡未经廉政鉴定或经鉴定廉政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得提拔重用、不得纳入乡科级党政班子后备干部队伍。推行干部廉政鉴定制度以来,沭阳县委共对68名拟提拔重用人选进行了廉政鉴定,其中有1名人选因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未能通过廉政鉴定关,没有得到提拔重用。

  目前,该县已将廉政鉴定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党代表的选举等方面。6月中旬,沭阳县委在审查第十次党代会党代表过程中,有3名党代表候选人因未能通过廉政鉴定关而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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