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 最高法强调防冤杀错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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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09:5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从7月1日开始,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在全国全面推开,今后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将一律实行开庭审理。 在刚刚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对这项重大工作再次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落实,确认全国各高级法院各项工作准备到位。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工作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据了解,2005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案件第二审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两步走”的时间表:第一步,从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第二步,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二审开庭审理程序,对死刑复核程序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死刑二审案件开庭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办理死刑核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是保证死刑判决公正和慎重的重要程序,要通过这道“防线”,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防止冤杀、错杀。(陈永辉 何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