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可能不再入“鼓励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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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16:01 深圳晚报 | |||||||||
国家发改委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房地产可能不再入“鼓励类” 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记者近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目前正再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业内人士预计,现行《目录》中
现行《目录》是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于2004年11月30日修订,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目录》将外商投资领域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三大类内容。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新修订的《目录》也保持鼓励、限制和禁止这种格局,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对具体的行业进行调整。不过,该人士担心如果限制和禁止类的行业仍然过多,将不利于我们加入WTO后的国际形象,而且由于引入竞争太少,这些受保护过多的行业自身也得不到发展。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2005年境外机构购买中国建筑物34亿美元,这还不包括游离于统计之外的项目。为平抑房价,目前,包括外管局、建设部在内的几个部委正酝酿出台新政以限制外资进入房产领域。在现行《目录》中规定,外商投资涉及普通住宅开发建设的房地产业属于鼓励类的项目。但根据目前建设部正酝酿出台的新政策,业内人士预计新版《目录》也将做相应调整。(杨雪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