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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再出力举提高低收入劳模生活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0:0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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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刚殷 通讯员高海伟)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对杭州市区低收入劳模(先进)实行补助,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

  该文件规定: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比照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和1955年至1965年省、市政府(委员会)评选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省部级劳模;或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省级先进;或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市级劳模;或月收入低于900元的市级先进,被列为市区劳模(先进)低收入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为:在职或退休(职)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省部级劳模补足到1200元。在职或退休(职)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省级先进补足到1100元。在职或退休(职)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市级劳模补足到1000元。在职或退休(职)月收入低于900元的市级先进补足到900元。年满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和农业劳模(先进)每月补助400元。不满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失业和农业劳模(先进)每月补助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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