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暂扣的瓜果送敬老院 许昌整治市容新规惹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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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1:55 东方今报 | |||||||||
今报许昌讯执法部门暂扣的瓜果、蔬菜等物品到底该咋处理?是让这些易腐品白白烂掉,还是另寻出路?昨天,许昌市创建办公室发布“告知书”决定,在8月31日前的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中,暂扣的瓜果、蔬菜和食品将送到敬老院、聋哑学校、社会福利院等公益性单位。对此,当地部分市民和法律界人士持有异议。 昨天,许昌市创建办公室在媒体上发布“关于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告知书”称,7月6
该办公室负责宣传的王保良解释说,每年夏季,有关部门在执法时暂扣的瓜果之类的物品,常常因被暂扣的商贩不接受处理而腐烂掉,这样浪费实在可惜。为此,许昌市创建办公室研究决定,执法部门可将暂扣的瓜果等物送给敬老院等公益性单位,这应该是个好事。 昨天下午,在文峰路旁卖菜的商贩刘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显得比较平静。他说,暂扣的瓜果等东西是否要送给敬老院等地方,不能完全由执法部门说了算,也不能统统一送了之,也要看被暂扣者的态度,若是被暂扣者躲避处罚迟迟不露面,将这些瓜果、蔬菜送给公益性单位也是个好办法,“总比烂掉强多了”。 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向辉认为,暂扣瓜果送敬老院目的是好的,但从法律角度要考虑这些因素:一要看该做法是不是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二要看行政机关在实施此行为时有无行政处罚权,即使有,也要经过法定程序来处理这些暂扣物;三要看行政机关有无强制执行权,强制执行措施只是临时性措施,即使有该权也不能直接把暂扣物“捐赠”给别人。 据悉,从7月6日起,许昌市将正式实行“暂扣瓜果送公益性单位”这一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