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拖欠农民工工资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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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2:00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褚晓亮)拖欠农民工工资过去追回欠款就算了事,如今却没那么简单了。近日,在吉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中,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还要对农民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金。 按照规定,一旦发生拖欠行为,用人单位要向农民工加付被拖欠工资50%到100%的赔偿金。对发生过严重拖欠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等用工单位,按照规定要强制在开户银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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